文言文有哪些常見虛詞?一、於屬於介詞,主要有五種用法:
-引進動作、行為、目的和時間、處所,可譯為「在、在……方面」。 例:公與之乘。戰於【在】長勺。《曹劌論戰》 -表示動作行為的趨向,引進動作行為的對象,可譯為「向、給、到、從、自」等。 例:欲報之於【及於,給】陛下也。《出師表》 -表示引進動作行為的方面或原因,可譯為「對、對於、由於」等。 例:未嘗不歎息痛恨於【對】 桓、靈也。《出師表》 -表示引進比較的對象,一般可譯為「比、勝過」。 例:冰,水為之,而寒於【比】水。《勸學》 -單獨表示被動,或與前面的「見、受」等合起來表示被動,可譯為「被」。 例:臣誠恐見欺於【被】王而負趙。《廉頗藺相如列傳》 二、何屬於疑問代詞,主要有以下四種用法: -用在動詞、介詞的前或後,作賓語,表示反問、否定,可譯為「甚麼、哪裏」。 例:何【甚麼】以自託於趙?。《戰國策‧觸龍說趙太后》 -單獨作謂語,可譯為「甚麼、為甚麼」。 例: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,何【為甚麼】也?《齊桓晉文之事章》 -修飾名詞,作定語,可譯為「甚麼、哪裏」。 例:其間旦暮聞何【甚麼 】物?《琵琶行》 -用在句首或動詞前,作狀語,表示反問,可譯為「為甚麼、怎麼」。 例:何【怎麼 】可廢也。《齊桓晉文之事章》 三、為常見文言虛詞,主要有四種用法: -表示對象,可譯為「給、替、向」 例:不足為【向】外人道也。《桃花源記》 -表示被動,可譯為「被」。 例:父母宗族,皆為【被】戮沒。《史記‧刺客列傳》 -「做」的意思。 例:輕以約,故人樂為【做】善。《原毀》 -相當於「是」的意思。 例:百姓之不見保,為【是】不用恩焉。《齊桓晉文之事章》 四、或作為文言虛詞,常見有三種用法: -可稱代人、事、物,譯為「有人、有些人、有的」等。 例:或【有人】曰:「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」《六國論》 -表示猶豫或估量的語氣,可譯為「或許、也許」等。 例:冀君實或【或許】見恕也。《答司馬諫議書》 -表示假設關係時,可譯為「偶或、如果」;充當選擇連詞時,則可譯為「或者」。 例:當與秦相較,或【或者,也許 】未易量。《六國論》 五、然作為文言虛詞,主要有三種用法: -代替前面所述情況,可譯為「這樣」。 例:今之君子則不然【這樣】。《原毀》 -表示轉折,可譯為「然而、但是」等。 例:然【可是】而禽鳥知山林之樂。《醉翁亭記》 -作副詞或形容詞詞尾時,可譯為「地、著、…的樣子」。 例:恐恐然【的樣子】惟懼其人之不得為善之利。《原毀》
0 Comments
雙重規劃:為學生在每個時間點的表現做好準備
|
Details
AuthorWrite something about yourself. No need to be fancy, just an overview. Archives
April 2024
Categories |